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预通知》(国科金函财〔2018〕35号)(见附件1),国家基金委将于2019年初启动对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工作。此次收回范围是2015年度结题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0日仍未使用的结余资金。
请我校2015年结题的国家基金项目结余经费仍未使用完毕(见附件2)的项目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使用经费,逾期仍未使用的结余资金,将按规定渠道返还。
附件1:国家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预通知》(国科金函财〔2018〕35号)
附件2:经费使用截止至2018年12月30日的项目清单.xlsx
财务部、科研院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