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c@hfut.edu.cn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3级研究生答辩费即将核拨,现将答辩费使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答辩费核拨标准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导师培养研究生经费管理的暂行规定》【合工大政发(2011)120号】执行。
2.论文评阅费、答辩费要求统一打卡发放。
3.论文印制费等以学院为单位,按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进行报销。
特此通知
财务部、研究生院
2016-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