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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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清理借款(含预借发票)和认领有关项目到账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6作者:点击:

全校教职员工:

为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往来款管理,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反映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情况,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财务处现对未报销的借款、预借的发票、以及到账未及时认领的款项进行清理。

一、尽快办理借款报销

1.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借款清理工作,督促借款人于2021年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会计核算与服务中心办理借款冲账手续。

2.财务处近期将同步采取书面通知、短信通知、邮件通知等通知方式,请有关教职工按照通知及时办理。

3.请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借款人登录“信息门户”,在“财务平台-新版财务查询-我的借款查询”中核对借款,如有疑问请及时与会计核算与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2901135),以财务账面记录为准。

4.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往来款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1)财务将严格执行“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规定,情节严重的,暂停所在单位公用经费或所负责项目经费的使用。

(2)从借款人和项目负责人的工资中扣款,直至扣回学校借款金额为止。不再另行通知。

二、尽快办理科研项目预借发票回款

根据国家有关增值税发票管理和校内预借发票管理规定,科研项目预借的发票需要在规定期限(三个月)内回款。

1、请各项目负责人、经办人清理核实已开票未到款的项目,12月15日前尽快办理回款和入账事宜。

2、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款的,需要将发票收回送至会计核算与服务中心(8号窗口),财务处按照规定予以处理。

三、尽快认领到账经费

请各位老师及时登录“信息门户”,在“财务平台-网上预约报账-到款认领”中认领相关项目经费,到科研院等业务部门办理入账手续,财务处将在12月底对未认领的经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统一处理。

财务处会计核算与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