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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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5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6作者: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科学申报2023-2025年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项目,建立我校专项资金三年滚动项目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申报原则:以“资源充足、配置有效、管理安全”为目标,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与教学紧密相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且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避免低效重复、超越财力的建设,全面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2.申报范围:专项资金按四类项目申报,分别为房屋修缮项目、设备资料购置项目、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建设项目配套工程项目。

3.预算安排考虑因素:综合考虑在校生人数、前期投入和阶段性重大维修任务等平衡因素。同时将上年度预算执行监控、预算评审、项目库管理等绩效评审情况与预算安排挂钩,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专项资金安排一律削减或取消。

二、申报要求

1.以“合肥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为指导,结合一流专业建设内涵需要,对项目库进行补充申报。原项目库内的项目可采取调整、归并、保留等方式进行申报。

2.各单位申报项目和排序均应经过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决策通过,未落实实验室用房和相关配套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3.申报项目均需填写《项目(子活动)评审表》,对最终纳入2023年预算的项目应由归口部门牵头详细论证,并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正项目申报资料,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和绩效目标。

4.相关支撑材料要求:单价1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均需提供三家供应商报价资料;单价50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需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论证表》;项目内进口设备总值100万元及以上需填写《进口设备论证表》。

5.项目归口:房屋修缮、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等工程类项目,合肥校区归口管理部门为总务部,宣城校区归口管理部门为宣城校区管委会;设备资料购置类项目,本科教学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本科生院,研究生教学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研究生院,文献资料(含电子图书及数据库使用)等购置类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图书馆,其他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处。

三、时间节点

本次申报内容由单位信息管理员在财务处项目全过程管理及绩效评价系统(“财务系统”内“项目申报”模块)中填报,时间节点要求如下:

1.申报单位提交文本截止时间:2022年4月25日;

2.归口部门完成论证和排序截止时间:2022年5月15日;

3.文本修正截止时间:2022年6月5日。

为便于项目申报人员的沟通交流,请各单位项目申报人员及时加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QQ群:545405518。

联系电话:62901975(时老师)

财务处

2022年3月16日

附件1: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子活动申报书

附件2:子活动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3:子活动申报预算表

附件4:仪器设备支撑教学计划情况一览表

附件5:项目(子活动)评审表

附件6:合肥工业大学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可行性论证报告

附件7:进口设备论证

附件8: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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