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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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经济活动风险排查与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0作者:点击: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保证学校经济活动合法合规与安全高效,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内部控制实施意见》(合工大政发〔2016〕19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2022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制与近期教育部专项工作反馈意见情况,现开展2023年度经济活动风险排查与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领导与协调,以全面化、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的要求落实内部监督主体责任,积极推进单位内部经济活动风险排查与制度修订工作,不断提高内控制度的实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把内控建设作为强化权力监督、制度制衡与风险防范的重要抓手。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内控建设负主责。

二、开展范围

内部控制主要包括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本次着重开展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建设,具体包括预决算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合同管理、采购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科研项目管理、财政专项项目管理等经济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是风险排查无死角,要本单位所有经济政策与经济活动的廉政风险与业务风险进行全面排查,列清单展示与上报。二是制度梳理全覆盖,要对本单位出台的所有规章制度和惯例规则均要进行梳理制度修订有依据要严格贯彻上级文件要求,准确掌握制度边界,确保每个制度出台都要依法依规。制度出台可操作,要将上级文件要求与我校工作实际有机结合,确保制度符合实际、务实管用便于执行,同时要确保不同制度涉及相同业务时口径一致政策统一。

四、风险排查和制度修订的依据

各单位在对照《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附件1)基础上,重点参考以下三点展开工作:(1)十八大以来上级各类有关政策和文件;(2)近年来学校巡视巡察、审计、内控、财会监督、预算反馈与部门绩效评价报告等的问题反馈;(3)我校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需要。

五、工作步骤与时间节点

(一)风险排查阶段

7月20日前,各单位参照《2023年内部控制制度修订情况表》(附件2)与2020年学校《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结合本单位经济活动特点、上级文件要求、历年来各类监督发现的相关问题与未来管理需要,进一步细化本单位业务主要风险点,形成《2023年***单位经济业务风险分析与评估报告》(附件3)。报财务处汇总后,提请学校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学校将视情况进行现场答辩。

(二)制度梳理阶段

8月10日前,各单位利用第一阶段所排查的业务风险点,对现有制度与工作流程进行逐项梳理,形成《2023***单位制度梳理反馈表》(附件4)上报财务处,为后期制度废改立工作做准备。

(三)制度修订阶段

9月1日前,各单位应完成相关制度与流程的修订工作,并形成《2023***单位***制度(修订稿)》,经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财务处进行制度汇总后,提请校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审议,最终由相应部门提交学校决策通过。

六、上报要求

1.各相关单位严格按通知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上报工作,相关附件请在工作联络群下载;

2.附件3-4均需要上报电子版与纸质版给财务处,其中电子版发至1924877600@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交至行政二号楼105室(李老师,62901203)。


校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

 2023年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