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下午,文法学院院长吴椒军教授应邀在小报告厅作《民法典》的专题报告。财务处、招标与采购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科研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学报杂志社等部门参加此次学习,报告会由财务处会计核算与服务中心主任秦锂主持。
吴椒军教授从财务视角进行《民法典》的专题报告。讲座从民法典立法的70年历程、民法典的地位、各编的核心要义三个方面,对民法典的形成背景、体系架构、内容要点等进行了生动有趣又特别专业的解读。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因财务工作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吴椒军教授在讲解时重点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原《物权法》的相关变动部分、及第三编合同,并从专业角度对财务处和学校日常工作中可能会遇到的事项进行了提示与建议。
刘晓平副校长发言指出吴椒军教授的讲座内容深刻、阐释精当、贴近财务工作实务,既有理论高度,又有生动案例,让大家听的入脑入心,既感受到了法学魅力,又拓宽了工作思维。要坚持学以致用,牢固树立依法治校的理念,学习贯彻民法典的过程转化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际行动。同时对财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要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靠法解决问题的自觉,更要敬畏法律、尊重师生员工,依纪依规按照学校要求积极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推动财务工作走在前沿。
通过本次学习,我处同志深刻意识到财务工作需增强法律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增强服务意识,提升财务管理和服务水平。
财务处
2020年7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