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下午,财务处在德园三楼学工第一会议室召开国办发[2021]32号文学习研讨会,会议由财务处副处长孟凡红主持,校长助理、财务处处长吴华清出席了会议。
科研经费管理科副科长张思琦作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的政策解读,分析了当前我校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亟待修订的条款,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研讨。
校长助理、财务处处长吴华清指出,自国办发[2021]32号文颁布以来,各级主管部门陆续出台相关文件,学校作为科研项目的承担单位亟需紧跟变化,加快清理修改与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不相符的规定和做法,确保自主权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会议最后还对风险防范、项目管理、资金调控等作了深入的探讨。财务处科级以上人员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