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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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会计凭证影像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6作者:点击:

各位师生:

为进一步提升会计凭证查询效率,实现纸质会计凭证的电子化存档,财务处将于20213月起实施会计凭证影像化管理。其中,票据粘贴方式由原来的鱼鳞式粘贴改为平铺式粘贴,注意事项如下:

1、小于A4纸大小的票据需要粘贴,如火车票、机票行程单、市内交通票、增值税发票、定额发票等。

2、等于或大于A4纸大小的票据、非票据原始凭证不需要粘贴,如A4纸打印的电子发票、合同、审批表、通知等,拆开附在报销材料中。

3、票据粘贴时需单面平铺粘贴,从上到下、从左到右。使用胶水粘贴票据,固定票据四角及中心,禁止使用固体胶、双面胶、订书钉。

4、粘贴票据时不可互相覆盖遮挡,不可超出装订线。

202131日起,投递的预约单均按照平铺式粘贴方式试运行,自202161日起正式执行。粘贴视频教程和注意事项请在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进行查看。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关注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财务处

2021年2月26日


 报销凭证粘贴纸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