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编制我校2021年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30作者: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21-2023年支出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2044号)和《合肥工业大学预算拨款规定》(合工大政发2016155)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编制(以下简称:学校财务预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校财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2021年财政收支矛盾将更加突出。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坚持从严从紧,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低效无效支出。

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要求,加大预算资金的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着力做实项目库,强化项目精准管理;规范项目设置,严格项目立项;加强预算评审,推进绩效管理,提高学校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

1.按照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每个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应认真测算,不得随意夸大或隐瞒收入,也不得随意虚增或虚列支出。

2.编制预算要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留有余地。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支出,即要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

3.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好所属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既要防止因业务交叉重复编制预算的现象发生,又要避免因工作职责划分不清而导致项目预算与执行脱钩的情况。

4.严控新增项目。凡是2021年需要实施的项目,均需纳入预算申报,未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预算执行中确需新增的项目,必须履行决策程序后,报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安排经费。

二、预算编制具体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安排专任预算管理员负责年度预算的具体编制工作。

2.财政重大专项应提前谋划。各归口管理部门应主动、提前在全校范围内做好项目库建设,具备条件的项目可提前启动实施。

3.按照一体化管理要求和落实过紧日子思想,遵循“无预算不采购”原则,应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充分考虑资产存量,测算并填报采购计划,填报表见附件4

4.学校预算分配的基本定额经费(教学实体除外)、常规性专项和建设性专项经费年底清零。年度终了前,如项目尚未执行完毕,须向财务处提交保留项目余额的申请,否则视同该项目已执行完毕,统一收回学校;对需要进行二次分配的经费,务必于预算下达当年630日前提交分配明细,逾期将不予分配转拨。

5.编制内容、表样及范围,详见《2021年部门预算申报表(附表1-11)》(附件1)。

6.编制口径,详见《学校财务预算编制口径及填报规范》(附件2)。其中基本定额经费不需要申报,学校将按照定额标准直接核拨。

 

三、上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以部、处为单位统一上报预算,承担学校公共职能的部分项目须统一归口,延伸申报。

2.20201102日前,提交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预算管理员名单(附件3),提交形式为电子扫描件(须部门领导签字并盖章)。

3.20201130日前完成预算网上申报。各部门“预算管理员”通过预算系统填报,电子材料可同步上传;经“部门领导”审核确认后提交,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4.“资产配置和采购计划申报表”(附件4)单独发送邮箱,不在系统中填报。

5.报送方式

电子材料发送邮箱:cwglk@hfut.edu.cn

预算申报系统路径:合肥工业大学主页—信息门户—财务系统—全面预算

 

联系人:叶方圆、顾成露。联系电话: 62901132

 

附件12021年部门预算申报表(附表1-11)

附件2学校财务预算编制具体口径及填报规范

附件3部门领导及预算管理员名单

附件4资产配置和采购计划申报表

 

财务处

 2020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