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员工:
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要求,2019年度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已经开始,现将主要事项通知如下:
1、 推荐使用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2、 主管税务机关引导我校师生员工办理的时间段为:2020年5月10至6月30日;
3、 因我校申报数据更新,在2020年4月14日前已办理汇算清缴的教职工需要更正申报;
4、 具体申报办法见附件。
咨询电话:会计服务中心62919187(汪老师 雅老师)、62901134张老师;税务局12366。
财务处会计服务中心
2020.4.15
附件1教工版-申报办法.doc
附件2学生版-申报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