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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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27作者: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编制2020-2022年支出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1972号)、《关于2020年“二上”预算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便函[2019]1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预算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预算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下达及执行

《合肥工业大学2020年部门预算实施方案》已经校党委常委会2020424日会议审议通过,各项目经费指标已经下达完毕。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预算一经下达,一般不予调整。如确有需要调整的,按照原预算申报程序经过审批后予以调整。

二、加强财政专项执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0年,各单位必须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预算执行力度。其中,财政六大专项资金,根据《合肥工业大学预算拨款规定》(合工大政发〔2016155号)文件规定,由各专项分管校领导为项目负责人主要负责,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落实,财务处进行协同、统筹。六大财政专项资金必须确保当年100%执行完毕。按财政部、教育部要求,至20208月底各财政专项总体执行进度应不低于60%

除财政六大专项资金以外的其他各司局级财政项目,各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主动作为,加快预算执行。财务处按月进行动态监控。

为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所有财政项目须注重绩效管理,对照预算申报的绩效目标,认真落实、及时跟进,并在年中、年末进行绩效评价。

三、要积极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过紧日子”的精神

根据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调整2020年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教财司函[2020]90号)文件要求:“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公用经费在原预算基础上统一按照6%压减,重点压缩差旅、会议、培训、因公出国、公务接待等方面支出。”

各单位应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结合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安排,遵照“量入为出,统筹安排,保障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从紧安排因公出国、公务接待方面经费支出,从紧控制差旅、会议、培训等一般性支出事项。

合肥工业大学财务处

202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