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预通知》(国科金函财〔2019〕64号)(见附件1),国家基金委将于2020年初启动对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工作。此次需办理结余资金收回的项目范围为: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在2017年度办理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收回的结余资金是指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的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应退结余资金数”以实际支出数为基础,不包含应付未付、暂付款、预付款等情况。
目前,我校2016年结题的国家基金项目结余经费仍未使用完毕的项目共125项(见附件2),请项目负责人在财务年末结账停止报销前(预计12月10日左右),尽快将经费使用完毕,逾期仍未使用的结余资金,将按规定渠道返还。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电话62901965)或科研院自然科学办公室(电话62901951)。
附件一:关于收回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pdf
附件二:未使用完结余经费清单.xls
财务处、科研院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