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19-2021年支出规划和2019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18〕79号)和《合肥工业大学预算拨款规定》(合工大政发〔2016〕155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9年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编制(以下简称:学校财务预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校财务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按照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实预算法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决定要求,坚持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加大预算资金的统筹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深化学校预算改革,着力做实项目库,强化项目精准管理;规范项目设置,严格项目立项,加强预算评审,推进绩效管理,提高学校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完善预算管理链条,加强预算公开,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学校预算管理制度。
(二) 基本原则
学校财务预算编制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稳妥性、重点性、透明性和有效性”的基本原则
1、各单位在编制财务预算时要符合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的要求,要结合本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和年度工作计划测算支出预算。支出的安排要体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勤俭办事的方针;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开支标准。每个收支项目的数字指标应认真测算,不得随意夸大或隐瞒收入,也不得随意虚增或虚列支出。
2、编制预算要做到稳妥可靠,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留有余地。在兼顾一般的同时,优先保证重点支出,即要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先重点、急需项目,后一般项目。
二、预算编制工作要求
学校财务预算具体编制内容、范围及口径,详见附件2《学校财务预算编制口径及填报规范》。各单位在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时,还须遵循以下工作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继续指派专任预算管理员负责2019年财务预算的具体编制工作;上报方案要经单位集体研究决策,确保年度部门预算申报内容完整、数字准确、编报及时。
2、各部、处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好所属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以部、处为单位统一上报预算,承担学校公共职能的部分项目须统一归口,延伸申报。既要防止因业务交叉重复编制预算的现象发生,又要避免因工作职责划分不清而导致项目预算与执行脱钩的情况。
各单位在预算安排前和预算执行中,如有机构变动等情形导致经费需要调剂的,需要及时附详细材料至学校财务部门,按规定办理项目清理、经费转拨等手续。
3、学校预算分配的基本定额经费(教学实体除外)、常规性专项和建设性专项经费年底清零。年度终了前,如项目尚未执行完毕,须向财务部门提交保留项目余额的申请,否则视同该项目已执行完毕,统一收回学校;对需要进行二次分配的经费,务必于预算下达当年6月30日前提交分配明细,逾期将不予分配转拨。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的专项经费,须在当年向财务处申请安排经费,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安排经费,特殊情况需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议复议。
4、财政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的编制。根据《合肥工业大学预算拨款规定》(合工大政发〔2016〕155号)文件规定,各专项具体归口管理部门如下: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由财务处负责;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负责;基本科研业务费由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由研究生院负责;捐赠配比专项由财务处和合肥工业大学教育基金会负责;管理改革等绩效拨款由财务处负责。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财政重大专项的各归口管理部门应主动、提前在全校范围内做好项目的细化实施方案,并将结果报校财务处,便于学校统筹安排。同时,经审查具备条件的项目可提前启动实施,以利于项目的充分实施,达到预期目标。
三、上报内容及时间安排
2018年11月30日前,各单位将本单位编制的2019年预算方案报送至校财务部,报送形式为纸质版(加盖单位签章)、电子版,同时在预算管理系统内完成网上申报。
1、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屯溪路校区行政办公楼(二)号,101室。
2、电子版材料发送邮箱:cwglk@hfut.edu.cn。
3、网上系统申报的表样详见附件中的附表3“合肥工业大学预算项目申报书”。各单位预算编制定稿后,对照附表3即可进行网上填报。预算管理系统路径为:合肥工业大学主页——信息门户——财务系统——全面预算。
联系人:叶方圆、顾成露。联系电话:0551-62901132
附件1:2019年部门预算申报表(附表1至附表12).xls
附件2:学校财务预算编制口径及填报规范.doc
财务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