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基金委2018年10月10日下发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91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于2019年1月开展对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工作。
1、收回范围:2015年度结题项目且截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使用项目结余资金;
2、结余经费使用时间: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末(具体日期以本年度年末财务报销截止日为准)。
请各项目负责人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核对自己2015年结题的国家基金结余经费余额,在规定时间内抓紧使用经费,逾期未用将按国家基金委要求将剩余资金按原渠道返还。
财务处
2018年10月23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收回2015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