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管理及自然人税收扣缴申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需要在个税申报系统准确填写纳税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为方便教职工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确保相关个税信息及时推送本人,需核实登记每位教职工的手机联系方式,现将登记手机联系方式的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1、 登记方式:
登录信息门户——点击“财务平台”——点击“网上预约报账”——点击“报销信息维护”——将本人的手机号码填写在“手机号码”栏。
2、 登记要求:各位老师务必重视及时登录核实本人手机联系方式,避免由于登记不及时,影响个税申报的相关事宜。
财务处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