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新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条例已于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学校财务处目前按照新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代扣代缴工作。为了更好地了解教职工在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所关心的问题,做好宣传工作,现进行新个人所得税法问题征集活动(问题征集截止时间2019年3月15日),欢迎广大教职工踊跃提问,届时学校财务部门将会同税务部门统一进行解答并汇编成册。希望各位教职工作为纳税义务人,认真学习税法相关知识,依法进行纳税申报。
1.在线征集问题入口(http://cwb.hfut.edu.cn/portal/index.htm)
2.国家税务总局远程客户端已经上线,可自行下载手机APP,完善个人信息并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
财务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