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学校大额资金审批流程,特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报销时,学校一次性对外支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达到10万元以上(含)的资金款项,经办人需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大额资金支付审批表”。
2. 设备购置款、修缮或基建工程款、转给校外单位的科研协作费等方面的大额资金,除项目负责人签字外,在申请支付时,应当依法依规履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程序,以及学校资产管理、基建及修缮管理、科研管理的规定。
3. 对于预算落实、审批手续齐全、报销相关资料齐全的大额资金审批表,会计服务中心受理后,在支付前由财务人员负责报审。
4. 大额资金审批表下载地址会计服务中心网页http://kjfw.hfut.edu.cn/.。
财务部会计服务中心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