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编制2016-2018年支出规划和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司函[2015] 391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预算编制范围及内容
根据教育部2016年“一上”预算编制布置会的要求,2016年预算编制范围及内容如下:
(一)学院
为积极推行学校管理重心下移,提高资金使用的计划性,确保学院年度目标任务及事业发展计划的顺利实施,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预算管理的要求,对学校预算划拨的办学经费以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明细编报;学校拟在部分学院试行二级预算管理,请各学院利用此次预算编制契机,认真做好本学院支出测算工作,为全面推行二级预算管理,实现二级财务管理奠定基础。
2016年学校暂按原有拨款标准和方式核拨学院办学经费。各学院编制支出预算时参考学校上年应拨付的办学经费总量,以此为基础测算2016年的支出明细。各学院主要需编制办学经费、学生经费、党务经费、离退休经费等项目的支出预算(见附件18),支出预算测算时要“有事项、有依据、有过程”,实际执行时才能“有抓手,有进度,有效果”,避免出现预算执行不到位的现象。
(二)机关各部(室)、中心及直属单位
校内各机关部(室)、中心及直属单位2016年综合预算包括部门常规经费预算、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和由相关部门管理的公共经费支出预算:
1、部门常规经费预算: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适应学校大部制改革,从2011年起,对机关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即部门常规经费)试行了定员定额管理,五年来运行情况良好。2016年继续推行定员定额管理,按照学校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定额标准直接核拨到大部或职能部门,核拨到大部的常规定额经费由大部统筹考虑使用,如各大部需将该定额经费分配到所属各办公室使用,需填列《预算经费二次分配表》(见附件2)。
2、专项经费预算(包括常规性专项经费和建设性专项经费):需要向学校申请专项经费的单位,请认真编报《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9),同时填写《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汇总表》(见附件1)。申请常规性专项经费的部门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学校预算安排经费,因特殊情况超出部分必须说明原因和依据。对于2015年度单位已申报,学校未批复的专项项目,根据工作需要可再次报送。如无特殊原因或突发事件发生,严格按下达的年度预算执行,年内不再追加单位预算,如年底存在预算结余资金,将按《合肥工业大学结余资金管理的暂行规定》(合工大政发[2009]43号),一律由学校收回另行处理,并扣减下一年度预算经费。需要进行二次分配的专项经费,申报单位还需在项目申报书中填报《预算经费二次分配表》(见附件2),详细说明二次分配的原则、方式及分配涉及的部门或项目。
为提高预算执行率,确需经费二次分配的单位,务必于当年8月30日前提交分配明细,逾期财务部门将不予转拨,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细化工作。
已经过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决策,尚未安排预算资金的项目一并纳入2016年预算进行申报,并附相关决策依据。
3、政府采购预算
由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负责填报学校范围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金额,只要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都应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见附件10)。其中新增资产主要指车辆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及以上大型设备购置。车辆购置须写明购置原因、用途、拟购车型、数量及价格等信息,如有报废车辆须填写报废车辆信息(见附件11);单位价值200万元及以上大型设备购置必须写明设备具体名称、单价、数量、型号、购置依据等信息(见附件12)。
4、基础数据信息
为夯实部门预算管理基础,在编制2016年中央部门预算实施方案时,这些信息是学校进行预算分配的基础数据,必不可少,请相关部门务必准确填报,认真核对,在职职工人数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填报(见附件13),实际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人数由教务部门负责填报(见附件14、15、16、17)。
5、公共经费支出预算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
①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由人事部门负责全校在职、离退休以及各类聘用制人员的经费支出预算,填报《人员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3)。
②本科生、研究生:由学生工作部(室)负责各类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支出的测算,填报《学生奖助金支出预算表》(见附件4)。
(2)医药费支出预算
全校的医药费支出预算由校医院根据学校医药费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医药费实际支出情况填报《医药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5)。
(3)能源经费支出预算
全校的水电气支出预算由总务部根据学校能源管理办法,结合学校能源实际支出情况填报《能源支出预算表》(见附件6)。
(4)公务及交通班车经费支出预算
全校的公务及交通班车经费支出预算由校务部根据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班车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支出情况填报《公务及交通班车经费支出预算表》(见附件7)。
(三)科学技术研究院
负责编制本单位2016年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见附件1、8)。
(四)继续教育学院
负责编制本单位2016年收入预算,并按照学校核定的目标管理任务安排相应的支出(见附件8)。
(五)后勤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能源服务中心)
财务部委派到后勤服务中心会计负责汇总编制学校拨款和各中心及代管单位2016年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见附件8、9)。
(六)资产经营公司管理的事业单位(交通中心、通信中心、商贸中心、第二饮食中心)
负责编制本单位2016年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见附件8、9)。
(七)留学服务中心
负责编制本单位2016年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见附件8、9)。
(八)附中
附中财务部门负责编制本单位2016年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见附件8、9)。
(九)幼儿园
负责编制本单位2016年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见附件1、8)。
(十)资产经营公司
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各产业实体上交学校的收入预算(见附件8)。
(十一)宣城校区
宣城校区参照上述内容在学校下达的控制额度内并测算自身收支情况编制本校区2016年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见附件1、8)。
二、2016年预算编制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指派专人负责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面、准确、科学、合理地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避免因预算编制不周密而影响明年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本年度部门预算申报理由充分,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数字准确,编报及时。
2、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各方面协调发展,以保安全、保稳定、保运转、促发展的思路安排预算。要坚持“节约”与“集约”并重,一方面要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做到勤俭办事,另一方面要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把闲置、沉淀的资金用好,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保稳定、调结构、促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坚持“综合统筹、先收后支、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参照上年实际收支数和2016年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3、各单位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6年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会议费预算不得超过2014年决算数和2015年预计执行数中的最低者。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数量和经费,除教育教学等特殊情况外,不能申请购置轿车和越野车。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
4、所有使用纳入部门预算资金购置车辆、单位价值200万元及以上的大型设备支出都必须编制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缴入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5、各大部制单位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工作职责,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好所属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既要防止因业务交叉重复编制预算的现象发生,又要避免因工作职责划分不清而导致经费使用上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6、部门预算经费应科学合理,对于预算经费超过上年10%以上的项目,要附专项报告,说明增加预算的依据。严禁漏报、瞒报、虚报部门预算,严禁不分轻重缓急罗列项目,导致学校有限资源的浪费。建设性项目应考虑部门发展和明年工作重点将申报项目排序,学校将根据年度财力状况和项目顺序统筹安排预算。
7、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预算分配的常规性专项经费年底清零,建设性专项经费经批准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年底前如项目尚未执行完,须向财务部门提交保留项目余额的申请,否则视同该项目已执行完毕。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的专项经费,须在当年向财务部门申请安排经费,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安排经费,特殊情况需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议复议。
8、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考评,对部分项目支出试行编制绩效考核目标,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探索建立预算支出绩效问责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学校将于年终决算时考核各部门预算的申报执行情况,对漏报预算项目导致执行时需追加预算的部门、虚报预算项目而不执行的部门,以及申报立项项目与实际支出情况不相符的部门,报学校追究部门责任,各部门要将预算项目和责任落实到个人,如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 具体事项
1、为下一步细化预算公开工作做好准备,各部门预算项目名称要简洁规范,项目实施要有具体方案,各个项目开支要力求明细,预算编制依据要真实详细,除预算报表外,还要有预算编制说明和测算依据。
2、报送方式:各单位(行政部门以大部为单位进行汇总)报送纸质资料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同时电子文档以附件方式发送邮件至cwglk@hfut.edu.cn。凡未按规定上报预算材料的单位及部门,学校在预算编制时不予考虑。预算编报相关表格可在校园网通知公告或财务部网站下载。
3、报送时间: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2月26日前将《2016年部门预算表》和有关编制说明报送到财务部财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孟凡红、徐江红,联系电话:62901132 。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财务部
2015年12月10日
1、部门预算(校级预算)表格(附件:1-18).xls
2、附件19: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