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根据税务局要求,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薪收入的个人须单独申报个人所得税,相关填报事项已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大家,请各位教职工务必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申报表,并于3月10日前将填好的表格和身份证复印件送交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将相关资料送交税务局,逾期不报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为方便填报,现将现将相关表格和填报方法上传,供大家下载和参考。
另: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年所得12万以上教职工可将申报表于3月10日前送交会计服务中心,会计服务中心代为将相关资料送交税务局,逾期则自行申报。
资料送交地址:会计服务中心二楼报账大厅
财务部会计服务中心
2014年3月5日
附件1.两处以上取得工薪收入申报表.doc
附件2.两处以上取得工薪收入申报表填写方法.ppt
附件3.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