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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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我校2022年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5作者: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22-2024年支出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2197号)和《合肥工业大学预算拨款规定》(合工大政发202113)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预算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2年财政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各单位要进一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从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编制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低效无效支出,重点保障人员支出和重要项目支出。

二、编制内容

(一)人员经费

在职人员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由人事处负责申报;学生奖助学金由学工部负责申报;各类医疗费由校医院负责申报。填报要求见附件1

(二)公用经费

1.教学实体的教学经费、办公经费和业务费,由财务处根据定员定额标准直接核拨,不需要申报;其他专项,由各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向财务处申报。

2.党群、行政部门及直附属单位的基本定额和常规专项经费,由财务处综合考虑定额标准、历年实际执行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方案直接提出支出建议数,建议数已下发至预算系统内,请各单位根据建议数再确认具体项目申报数并提交。

1)若申报数大于建议数,或者有新增项目,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如相关的文件要求或决策依据;

2)若申报数小于等于建议数,则预算批复将以申报数为准,为保证预算执行进度和强化绩效考核,请各单位合理预计申报数;

3)若项目已不再实施,则申报数填0

3.其他各类基础数据,如各类收入、教职工人数以及学生数,财务处将另行通知。

(三)绩效目标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教财〔20196号)及《合肥工业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合工大政发〔202115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将加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预算项目均需申报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填报指南见附件2

(四)采购计划

根据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和落实过紧日子思想,遵循“无预算不采购”原则,学校预算编制应结合政府采购计划和新增资产配置情况。各单位如有货物、工程等采购计划的,应充分考虑实际资产存量情况,填报采购计划。采购计划填报指南见附件3

三、上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和预算管理员如有变动,请于20211020日前,填报附件4并提交至财务处进行变更。提交形式为加盖签章扫描件,发送至cwglk@hfut.edu.cn

2.各单位于20211021日至1110日期间完成网上申报,纸质材料无需报送。

3预算申报系统路径:

合肥工业大学主页——信息门户——财务系统——全面预算——支出预算申报

联系人:周晓星、沈玖柒

联系电话:0551-6290113262901763

财务处

 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