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3年接近尾声,财务年终结账和决算工作即将开始,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和学校财务工作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及发票业务
1、科研经费、校内预算经费报销单12月16日上午8:00停止预约,下午6:00截止投递。
2、中央财政经费(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学科)和特色发展引导专项、基本科研业务费、教育教学改革专项、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等)报销单12月21日上午8:00停止预约,下午6:00截止投递。
3、预借发票审批、开票业务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已经到账确认收入的发票可在12月25日前开具。
4、12月26日起进行账务清理,暂停对外服务。
5、2024年1月5日开账,正常报销、开票。
二、收入业务
1、各单位负责人应对本部门的收入进行排查梳理,应上缴确认的各项收入须在12月25日前办理。
2、各项目负责人、经办人清理核实已开票未到款的项目,12月25日前尽快办理回款和入账事宜。
三、借款清理
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应高度重视借款清理工作,督促借款人于12月16日前到财务处会计核算与服务中心办理借款冲账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财务年终决算期间发生的公务卡支出,请及时自行还款,以免影响信用记录。
2、非法人独立核算单位应于2024年1月8日前提交财务决算数据,以保证财务决算工作的顺利完成。
小贴士:
1、预约单请按照财务系统提示对照填写,打印出来的报销单签字不能漏,附件材料对照报销单提示提供。
2、12月21日上午8点后,财务系统关闭升级,已填写未投递的报销单结账时统一清理,开账后重新填写投递。
财务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