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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我校2025年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5作者: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编制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24〕30号)和学校预算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预算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学校战略决策及工作部署,坚持习惯过“紧日子”提前筹划,进一步推进预算全口径精细化管理,加强各类资源统筹,做实做细预算编制,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零基预算原则:打破固有支出基数,主动调整部门支出结构,保障重点事项。以零基预算方法,实事求是提出具体项目支出计划、测算实际所需预算经费。

(二)综合统筹原则: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综合各类资金渠道确定全口径预算收支,在预算编制中应完整反映部门各项收入以及往年结转经费,未列入预算的收入及往年结转资金不得安排支出。

(三)厉行节约原:坚持习惯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申报。各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24年专项预算批复数总数。

(四)讲求绩效原则:根据“花钱必问效”的原则进行预算申报,加强立项论证评审,严禁申请低效、无效项目。

(五)刚性约束原则。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精细性,做到预算一经批复即可执行,减少预算调剂,精确管控执行进度,减少结转资金规模,切实维护预算的刚性约束力。

二、预算编制准备工作

为有效落实2025年预算编报工作要求,各预算编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预算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指派固定且熟悉本单位业务的人员具体负责预算编制工作;

(二)梳理政策文件、决策纪要、合同信息等预算申报的测算依据(详见《2025年支出预算表》附件2)。

三、预算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

各预算单位需申报预计的各类外部收入及教育收费(详见《2025年收入预算表》附件1),并对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内容、支出范围及项目预期效果进行简要介绍,未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1.创收收入:由涉及创收的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创收收入上报。包括:测试费、会议费培训费竞赛费、期刊排版及出版费收入、网络使用费、体检费挂号诊疗费等。

2.科研收入:由科研院汇总申报,包括纵向科研收入和横向科研收入。

3.捐赠收入:具体为学校各单位预计收到的转给校本级的捐赠收入。

4.其他外来专项:涉及的各单位需梳理本单位管理的外来专项,并进行汇总申报,具体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转来的非科研经费。

5.教育收费: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学、幼儿园需测算填列本单位学费收入各类考试费、职称评审费等教育收费,由各执收单位测算申报。

(二)支出预算

各单位要将全部支出纳入预算。要紧密围绕学校发展总体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预算执行情况合理安排支出预算,没有预算不得支出。支出预算填报《2025年支出预算表》(附件2)。

1.人员支出

在职人员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由人事处负责申报;学生奖助学金由学工部负责申报;医疗费由校医院负责申报。各类人员经费应根据支出标准、人数详细测算,并提供政策文件依据。

2.常规运行经费

党群部门、行政部门、直附属单位的常规定额经费,以及各学院教学经费、办公费、业务活动费、研究生培养费,财务处根据拨款标准、教职工和学生人数等基础信息予以核定,各单位按照核定金额填报具体支出分类。

3.专项续拨经费

1)水电气费(含回收及支出明细)、物业费、日常维修费:总务部负责填报。

2)安保费(保安服务费):党委保卫部负责填报。

3)网络费(校级互联网使用费、校级信息化维保及运维):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填报。

4)电子文献资源费:图书馆负责填报。

4.专项运行经费

1)项目测算信息:逐一列明支出事项及测算过程,并提供政策依据决策依据、相关招采合同、人事合同等支撑材料,如涉及二次转拨需附明细项目清单及金额。

2)申报额度:按照零基预算的要求,据实测算。如无明确的政策或决策要求等,各部门申报额度上限原则不得超过上年拨款数,如超过,需要就超出部分做出详细说明。

3)绩效目标:专项运行项目须填报绩效目标。

4)资产配置及采购计划:各单位如有货物、工程、服务等采购计划的,应如实填报资产配置及采购计划。

2025年新变化:按照2024年9月19日学校预算与绩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精神要求,以下实行归口申报,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征集与立项,履行论证、决策流程后立项,立项完成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向财务处申报资金预算。

专项名称

项目牵头征集部门

修缮专项项目

发展规划处

设备专项(含设备更新专项)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消防安全专项

党委保卫部

特种设备专项

总务部

校级教育数字化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智慧教室专项

教务处

智能决策专项

党政办公室

临聘人员专项

人力资源处

因公出国专项(含教职工、学生)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图书及文献资源专项

图书馆

举办会议专项(资金来源使用校级预算拨付经费)

党政办公室财务处

教师类思政专项(含师德师风教育、培训等)

人力资源处

质量工程专项

教务处

评审、酬金专项(不含学院)

人力资源处

5.学院发展基金和创收留存经费

学院应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和经费可支出范围统筹安排,全面据实申报各项目2025年资金支出计划。

(三)基础数据编报

人员基础数据编报应与2025年中央部门预算口径保持一致,其中教职工人数由人力资源处负责编报,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学生数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编报,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

四、上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完善申报人员信息:各单位负责人和预算管理员如有变动,请于2024年11月10日前,填报《部门领导及预算管理员设置表》(附件4)并提交至财务处进行变更。提交形式为电子版及签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wglk@hfut.edu.cn

2.收支预算编制:各单位于2024年11月512月5期间完成收支预算网上申报,并将部门党政联席会议中预算申报事项的会议纪要作为附件上传网上申报系统。预算申报系统路径:合肥工业大学主页—信息门户—财务系统—全面预算—预算申报。

3.基础数据编制:填报《基础数据表》(附件3),提交形式为电子版及签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wglk@hfut.edu.cn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玖柒、强晓云

联系电话:0551-62901763;13855152097、18226926082

发送电子邮箱:cwglk@hfut.edu.cn

合工大预算管理QQ群:470564524

附件1:2025年收入预算表

附件2:2025年支出预算表

附件3:基础数据表

附件4:部门领导及预算管理员设置表

附件5:项目附件清单表


                                 财务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