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健全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内控体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科研经费领域自查自纠工作。
一、自查自纠范围
1.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部门
财务处、科研院、人文社科处及先进装备技术研究院围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机制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查找在管理流程、监督机制、责任落实、项目立项、经费分配、经费使用等方面存在的漏洞、风险点及风险防范措施。
2.其他二级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各二级单位组织科研项目负责人认真开展自查。以2020年9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发生收支业务的所有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为主,重大问题应延伸自查,一并纳入整改范围。
二、工作安排
请校内各单位围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填写相关附件(附件通过站内信发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9月1日前报至财务服务大厅11号柜台,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47@hfut.edu.cn。
1.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部门
填报《单位自查报告》(附件1)和《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部门自查表》(附件2)。
2.其他二级单位
(1)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其他二级单位自查表》(附件3)中的《项目负责人自查自纠情况表》。
(2)填报《单位自查报告》(附件1)和《其他二级单位自查表》(附件3)中的《单位自查自纠汇总情况表》。
三、工作要求
校内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明确管理责任,推动各项举措落实落细,引导全体科研人员本着对学校事业、对自己负责任的态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同时要注意保障正常的科研秩序,保护科研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财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科研院、
人文社会科学处、审计处、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院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