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规范开展内部控制评价,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16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通知》(财会〔2025〕24号)《关于开展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6〕56号)和校内控建设领导小组会议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的编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把内控建设作为强化权力监督制约、防范廉政风险和业务风险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单位治理效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等方面的重要基础作用。
2.坚持科学统筹,强化组织协调。各单位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确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3.真实准确填报,严守保密要求。各单位应当根据2025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及时准确编制本单位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各单位填报的内部控制报告及佐证材料,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4.深化结果应用,提升价值效能。各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以内部控制评价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为抓手,针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控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保障组织权力规范有序、科学高效运行的有效手段,也是组织目标实现的长效保障机制。
二、编报内容
1.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是做好内部控制的关键环节,各单位应按照内部控制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评,在内控报告中撰写自评有关内容或形成自评报告,填写内部控制评价表(附件1),连同佐证材料一并提交(附件2)。审计处在各单位自评基础上组织开展复核评价,形成学校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未按时提交佐证材料将按照评分细则扣分。
2.内部控制报告。各单位应当根据2025年度内部控制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准确填写《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附件3)及佐证材料(附件4),主要反映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以及在监督工作中涉及与内控相关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三、任务分工
按照《合肥工业大学内部控制实施意见》职责和业务领域,主要涉及部门及分工如下:
1.预算业务管理:财务处
2.收支业务管理:财务处
3.政府采购业务管理: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
4.国有资产业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处
5.建设项目业务管理:基建与房屋管理处
6.合同业务管理:财务处、党政办公室
7.重点领域:
(1)对外合作:党政办公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
(2)科研管理:科研院(科协办公室挂靠)、人文社会科学处(社科联挂靠)、先进技术与装备研究院(挂靠科研院)
(3)附属单位和独立核算单位管理:宣城校区管委会、继续教育学院(教育培训中心)、校医院、附属中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其他:
(1)内部控制风险评估:财务处、各业务单位
(2)内部控制评价:审计处
(3)单位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及财会监督等工作发现的与内部控制相关问题及其整改情况等方面: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审计处
(4)有关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等方面:人力资源处、党委组织部
(5)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方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及各业务单位
四、报送时间及方式
请各单位于2026年3月12日前,将内部控制评价表(附件1,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佐证材料(附件2)、单位内部控制报告(附件3,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佐证材料(附件4)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24877600@qq.com,附件请以“单位名称+内控评价表及佐证材料”和“单位名称+内控报告及佐证材料”分别命名。
联系人及电话: 李老师(财务)62901203;张老师(审计)62901138
附件:1.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表
2.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3.2025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模板)
4.2025年度内部控制报告佐证材料清单
(附件以站内信发送)
财务处、审计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