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编制2027年部门预算以及推动直属高校实施零基预算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预算管理制度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7年预算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7年校级预算方案编制原则
1.打破固有支出基数,科学调整部门支出结构。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责,实事求是提出具体项目支出计划、绩效目标、测算依据,突出绩效导向,加强立项事前论证评审。
2.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及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申报。各部门专项经费预算申报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 2026 年专项预算批复数。
3.全口径统筹,综合各类资金渠道确定本部门预算收支。在预算编制中应完整反映部门各项收入以及往年结转经费,未列入预算的收入及往年结转资金不得安排支出。
4.强化刚性约束,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精细性,做到预算一经批复即可执行,减少预算调剂,精确管控执行进度。
二、预算编制准备工作
为有效落实2027年预算编报工作要求,各预算编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做好预算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一)安排固定且熟悉本单位业务的人员具体负责预算编制工作;
(二)梳理政策文件、决策纪要、合同信息等预算申报的测算依据(详见《2027年支出预算表》附件2)。
三、预算编制内容
(一)收入预算
各预算单位需申报预计的各类外部收入及教育收费(详见《2027年收入预算表》附件1),并对资金来源、项目实施内容、支出范围及项目预期效果进行简要介绍,未列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
1.创收收入:由涉及创收的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创收收入上报。包括:测试费、会议费、培训费、竞赛费、期刊排版及出版费收入、网络使用费、体检费、挂号及诊疗费等。
2.科研收入:由科研管理部门汇总申报,包括纵向科研收入和横向科研收入。
3.捐赠收入:具体为学校各单位预计收到的转给校本级的捐赠收入。
4.其他外来专项:涉及的各单位需梳理本单位管理的外来专项,并进行汇总申报,具体为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转来的非科研经费性质的收入项目。
5.教育收费:本科生、研究生学费和住宿费等,由学校根据学生数和标准统一测算。附属中学、幼儿园、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需测算填列本单位学费收入;各类考试费、职称评审费等教育收费,由各执收单位测算申报。
(二)支出预算
各单位要将全部支出纳入预算。要紧密围绕学校发展总体目标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结合预算执行情况合理安排支出预算,没有预算不得支出。支出预算填报《2027年支出预算表》(附件2)。
1.基本人员经费项目
在职人员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由人力资源处负责申报;学生奖助学金由学工部负责申报;医疗费由校医院负责申报。各类人员经费应根据支出标准、人数详细测算,并提供政策文件依据。
2.基本定额拨款项目
包括党群部门、行政部门、直附属单位的常规定额经费,以及各办学实体教学经费、办公费、业务活动费、研究生培养费。财务处根据拨款标准、教职工和学生人数等基础信息予以核定,各单位按照核定金额填报具体支出分类。
3.专项续拨项目
主要为保障学校层面基本运转的项目,具体项目及填报单位为:
(1)水电气费(含回收及支出明细)、物业费、日常维修费:总务部负责填报。
(2)安保费(保安服务费):党委保卫部负责填报。
(3)网络费(校级互联网使用费、校级信息化维保及运维):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负责填报。
(4)电子文献资源费:图书馆负责填报。
4.专项运行项目
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在上述项目之外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项目。
(1)项目测算信息:逐一列明支出事项及测算过程,并提供政策依据或决策依据、相关招采合同、人事合同等支撑材料,如涉及二次转拨需附明细项目清单及金额。
(2)申报额度:按照零基预算的要求,据实测算。如无明确的政策或决策要求等,各部门申报额度上限原则不得超过上年拨款数,如超过,需要就超出部分做出详细说明。
(3)绩效目标:专项运行项目须填报绩效目标。
(4)资产配置及采购计划:各单位如有货物、工程、服务等采购计划的,应如实填报资产配置及采购计划。
归口项目申报要求:根据学校预算与绩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精神要求,以下项目实行归口申报,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项目征集、论证、排序后,在预算系统内申报资金预算。
归口管理项目 |
归口管理部门 |
预算涉及人员经费的项目 |
人力资源处 |
预算涉及招采预算和合同的项目 |
招采中心 |
预算涉及资产配置和经费的项目 |
国资处 |
学校基建和修缮专项项目 |
基建处 |
学校特种设备维修和购置项目 |
总务部 |
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实验室建设改造 |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
校级教育数字化项目、信息化建设专项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
教育教学改革专项、智慧教室专项、质量工程专项 |
教务处 |
学科建设和发展专项 |
研究生院 |
校内预算科研专项 |
科研院、人文社科处、军工办 |
学校消防安全专项(含设备购置和建设) |
党委保卫部 |
教职工、学生因公出国 |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
(三)基础数据编报
人员基础数据编报应与2027年中央部门预算口径保持一致,其中教职工人数由人力资源处负责编报,时间截至2026年7月31日;学生数由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编报,时间截至2026年6月30日。
四、上报要求及时间安排
1.确定编报人员信息: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26日前,确定、填报《XXX部门领导及预算管理员设置表》(附件4)并提交至财务处。提交形式为电子版及签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wglk@hfut.edu.cn。
2.收支预算编制:各单位于2026年10月27日至12月1日期间完成收支预算网上申报,并将部门党政联席会议中预算申报事项的会议纪要作为附件上传网上申报系统。预算申报系统路径:合肥工业大学主页—信息门户—财务系统—全面预算—预算申报。
3.基础数据编制:填报《基础数据表》(附件3),提交形式为电子版及签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cwglk@hfut.edu.cn。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一帆 0551-62901763 15155195410
崔舒雨 0551-62901761 18919684986
发送电子邮箱:cwglk@hfut.edu.cn
合工大预算管理QQ群:470564524
财务处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