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8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37号)等文件要求,现对2023年1-6月科研项目经费支出情况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17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联系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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