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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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我校2017年部门预算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30作者:点击:

校内各单位:

根据《关于编制2017-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教财函[2016] 70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方案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预算编制范围及内容

(一)所有非独立核算单位基本定额经费,由学校根据定员定额标准,履行预算的审核、决策等程序后直接下达。各单位须填报基本定额经费的收入与支出情况,量入为出,勤俭节约,做到收支平衡。

1、党群、行政管理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常规定额经费,由学校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和定额标准直接核拨到大部或职能部门,核拨到大部的常规定额经费由大部统筹使用,如各大部需将该定额经费分配到所属各办公室使用,需填列《预算经费二次分配表》(附表17)。

2、教学实体单位的教学经费、办公经费、业务活动费等基本定额经费,由学校核拨到各单位

3、基本定额经费的核拨收入填报附表1,支出填报附表3

(二)除基本定额经费以外的所有专项经费,须按项目进行申报,包括常规性专项和建设性专项。

1、常规性专项是指各部门业务领域内常用的专项,如职能部门的师资培养、实践教学、招生迎新等工作专项,属于经常性、延续性项目。

常规性专项经费原则上不得超过上年学校预算安排经费,因特殊情况超出部分必须说明原因和依据。如无特殊原因或突发事件发生,严格按下达的年度预算执行,年内不再追加单位预算,如年底存在预算结余资金,将按《合肥工业大学结余资金管理的暂行规定》(合工大政发[2009]43号),一律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需要进行二次分配的专项经费,申报单位还需填报《预算经费二次分配表》(附表17),详细说明二次分配的原则、方式及分配涉及的部门或项目。

为提高预算执行率,确需进行经费二次分配的单位,务必于预算下达当年831日前提交分配明细,逾期将不予转拨,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细化工作。

2、建设性专项,是指除常规性专项以外、用于建设或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的专项。如校内小型维修改造、实验室装修与改造、信息化建设等。

所有建设性专项须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纳入学校项目库,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经过学校决策程序后安排预算。

3、对于以前年度已申报、学校未批复的专项,或已经过学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决策,尚未安排预算资金的专项,可根据工作需要再次申报,并附相关决策依据。

4常规性专项和建设性专项须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2)以及支出预算表(附表3)。

(三)部分基础数据信息及人员、公用经费的填报,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申报。

1在职职工人数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填报(附表9),实际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人数由教务部门负责填报(附表10111213)。

2、各类人员经费支出测算,由人事部门负责填报《人员经费支出预算表》(附表5)。

3、各类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支出的预算,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填报《学生奖助金支出预算表》(附表6)。

4、医药费支出预算,由校医院根据学校医药费管理办法,结合学校医药费实际支出情况,填报《医疗费支出预算表》(附表7)。

5、能源经费支出预算,由总务部根据学校能源管理办法,结合学校能源实际支出情况,填报《能源支出预算表》(附表8)。

(四)独立核算单位预算申报范围及内容

1、后勤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能源服务中心)

后勤服务中心财务室负责汇总编制各中心的2017年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附表14)。

2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各产业实体上交学校的收入预算(附表1)。资产经营公司管理的事业单位(交通中心、通信中心、商贸中心、第二饮食中心),负责编制本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附表14)。

3、留学服务中心、附属中学负责编制本单位2017年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附表13)。

4、宣城校区,在学校下达的控制额度内,由宣城校区财务负责测算自身收支情况,汇总编制本校区2017年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附表12)。

(五)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采购预算包括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预算。只要是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进行的政府采购都应填报政府采购预算。

各单位在申报预算时,车辆购置须写明购置原因、用途、拟购车型、数量及价格等信息,如有报废车辆须填写报废车辆信息(附表15)。拟购置的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填报大型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附表16。)

除车辆及大型设备购置以外的采购预算,由财务部负责测算(附表14)。

二、2017年预算编制管理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指派一名专人负责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面、准确、科学、合理地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避免因预算编制不周密而影响明年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本年度部门预算申报理由充分,内容完整,重点突出,数字准确,编报及时。

2、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促进各方面协调发展,以保安全、保稳定、保运转、促发展的思路安排预算。要坚持“节约”与“集约”并重,一方面要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思想,另一方面要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把闲置、沉淀的资金用好,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保稳定、调结构、促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坚持“综合统筹、先收后支、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部门事业发展规划,参照上年实际收支数和2017年收支预测进行编制。

3各单位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2017年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会议费预算不得超过2015年决算数和2016年预计执行数中的较低者。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公务支出管理制度。

4、各大部要根据学校制定的工作职责,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安排好所属部门的预算编制工作,既要防止因业务交叉重复编制预算的现象发生,又要避免因工作职责划分不清而导致经费使用上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5、部门预算经费应科学合理,对于预算经费超过上年10%以上的项目,要附专项报告,说明增加预算的依据。严禁漏报、瞒报、虚报部门预算,严禁不分轻重缓急罗列项目,导致学校有限资源的浪费。建设性项目应考虑部门发展和明年工作重点将申报项目排序,学校将根据年度财力状况和项目排序统筹安排预算。

6、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预算分配的常规性专项经费年底清零,建设性专项经费经批准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二年,年底前如项目尚未执行完,须向财务部门提交保留项目余额的申请,否则视同该项目已执行完毕。校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的专项经费,须在当年向财务部门申请安排经费,原则上不得跨年度安排经费,特殊情况需重新提交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议复议。

7、积极推进预算绩效考评,对部分项目支出试行编制绩效考核目标,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注重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强化部门支出责任,探索建立预算支出绩效问责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学校将于年终决算时考核各部门预算的申报执行情况,对漏报预算项目导致执行时需追加预算的部门、虚报预算项目而不执行的部门,以及申报立项项目与实际支出情况不相符的部门,报学校追究部门责任,各部门要将预算项目和责任落实到个人,如出现问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2017年预算申报工作布置

1、为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效率,加强预算的执行监管,2017年部门预算将实行网上系统申报。网上系统申报的表样详见附见,请各单位提前做好申报准备。

2、各单位须指派一名预算管理员负责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并于20161011日之前,将本单位预算管理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报至财务部。

3、各单位须于20161028日之前,完成本单位预算编制工作(行政部门以大部为单位进行汇总)。财务部将在10月下旬,召开预算申报系统培训会,统一进行预算的申报培训。

4、预算申报材料要求。各单位预算须由预算管理员在预算系统内进行网上申报。同时,纸质资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字)报至财务部财务管理办公室101室。电子文档发送邮件至cwglk@hfut.edu.cn。预算编报相关表格见附件或在财务部网站下载。

联系人:叶方圆,联系电话:62901132

财务部

20160929

附件1:2017年部门预算申报表.xls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预算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