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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完善校级“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 项目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15作者:点击:

各学院(中心、部):

根据《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财科教〔2017〕3号)规定,为积极落实我校《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暨“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工作大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作用(以下简称改善专项),学校决定对校级“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库中的项目进行完善和确认。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项目库项目规划确认工作的安排和要求

1、合理规划,优选项目实施方案。各学院(中心、部)要认真组织、高度重视、科学编制,完善项目申报内容。申报项目要紧密结合 “2019版合肥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以及国家一流专业建设内涵需要,分批次、分年度安排实验室建设项目,切实做好本单位申报改善专项的论证优选工作。申报项目均需通过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决策通过(以会议纪要为依据)。

2、科学论证,完善项目申报材料。各学院(中心、部)根据本单位项目建设总体规划,认真梳理,重新完善已申报的项目(包括已入项目库所有项目),并按照新的申报格式进一步完善资料(具体格式参见3月1日校园网项目征集通知附件)。

3、认真梳理,做好项目排序。计划在2020年度执行的项目,各学院(中心、部)根据《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论证方案》要求逐一进行项目论证,分别填报《专项资金项目论证表》、《项目立项申请》(见附件2、3);根据学院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分年度对申报项目进行排序确认,填报《规划排序表》(见附件4)。

、启用“项目全过程管理及绩效评价系统”填报项目的工作要求

1、为了优化服务流程,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学校启动建设了“项目全过程管理及绩效评价系统”。对于各单位论证通过的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信息员负责登录“信息门户-财务平台-项目申报”,并在信息系统中完成项目申报。

2、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管理员信息表》(见附件5)反馈到财务处项目规划与预算办公室,由财务处统一分配项目申报管理权限。

3、系统填报后可直接导出电子版申报资料,具体可参考《项目全过程管理及绩效评价系统操作手册》。为便于项目填报人员的沟通交流,财务处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系统申报QQ群:446453275,请各单位相关信息管理员及时加入,以解决项目填报中的问题。

三、其他事项

1、请各申报单位于2019年5月30日前完成项目论证及项目排序确认,并将相关附件资料(附件2-4)电子档及签字盖章的纸质文件报送至财务处项目规划与预算办公室。

2、请各单位于6月5日前完成本单位2020-2022年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项目系统填报工作,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财务处项目规划与预算办公室邮箱xmb2013@hfut.edu.cn

3、请归口部门(见3月1日校园网项目征集通知)于6月10日前按照学校的预算计划牵头完成申报项目的部门规划排序工作。

            联系人:时老师、戴老师

            电  话:62901975

            地  址:屯溪路校区老人文楼106室(德园食堂对面)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论证方案.doc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论证表》.doc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4:《合肥工业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排序表》.xls

附件5:《合肥工业大学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员信息表》.xls